或多或少第一章的他已经叙说差不多了,初二的我也非常情调的跑到他的楼层。或许是他的楼层有要搬的作业?或许是他的楼层有冬天整栋楼饮水机唯一的烫水?或许是他的楼层有我相识的朋友?
我不常碰到他,但每次他一定会看我。“这女的有毛病?每次都能看到她。”也许是这么想的。
不过也好,直到初三。我怎么用眼神寻找,他的楼层,他的朋友,他的背影,都没有。
好在,我印证了一个道理。谈恋爱与学习没关系。我学业普通,天天串个楼层又不会得智障,在不在都普通。但我这个好像和谈恋爱也没关系,我俩又没过说话,直白点,都没有□□,嗯,我也不知道我喜不喜欢他。也是,我碰到一个明星,也会想这样啊。所以,他只是我审美标准之上,犯花痴的理由。所以我命名他为s。
后来,我这不温不火的人被我爸妈坚定的打包回了身份证户口所在地,一个小县城。肯定是没有之前学校好,但这的升学概率高。
被迫离家,打拼学业,嫌弃家乡。突然想到了一个作者创造的人物,但人家是明星,长的还好,有帅男人,帅男人还有钱,算了算了,免得被扒,我黑料挺多,我怕被网暴。我也期待绝处逢生,嘿嘿,当了一年的年级第一。中考发挥却有点失误,不过父母满意。我也不想多自责,确实没考好,但事情已经过去了,就这样吧。
怎么办呢,花痴了。不过,我想s。或许,s真的好看,或许,没有人可以再入眼了。
s。
我很普通,所以,我没有勇气,没有抓住冬天前的最后一片落叶。普通的我将“想念你”带入世界通行的规则。
结束是初一暑假,因为那是最好的相遇。
高度近视的我终于作对了五选三的题,为什么是你呢?可笑是我肯定是你,我们对面走来,我为什么要转身呢?s不会朝你走来,是啊。我后来才想起这段搞笑的青春,不是我错过了冬天前最后一片落叶,而是因为我的来到,它才会稍纵如逝。
我不是来纪念的,我说不清的感觉,这不是爱意。
在那个蝉鸣不止的夏天,我安静的回头,同那个充满故事的门说再见。
于是现在的我,还是贪玩享乐,好奇未来的经历,对回忆置之不理。曾经听有人说:你可以不做玫瑰花,不做茉莉花,你可以做千千万万。我甚至不知千千万万的意思,千千万朵玫瑰花,千千万同茉莉花,千千万只不同的花组成的千千万,只千千万名流,千千万普通。四方食事,坐落俗世,哪有这么多心高鹜远,缺的只不过一碗人间烟火。
人生没有太多时间用来纪念,我们要做清醒的停下,有效的前进,我们要寻找目标,努力成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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