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入高中部,如愿的,以母亲的学历,终于不能再陪着我一起升学了,我终于,迎来了我人生的第二个班主任,这个,在我生命里占据了相当重要一部分的人。
他叫颜聚,记忆里的他,有一张清秀明媚的脸庞,一米八的高挑身材。我高一的班,是他大学毕业后接下的第一个班级,所以他将所有的热情,都献给了我们。我对他有好感,除了他长得帅以外,不知道你有没有同样的感觉,有时候不是一个老师教的好所以你觉得他厉害,有可能是刚好他教到你擅长的学科。没错,他也是我的语文老师,那时候的我,最喜欢做的事,就是下了课窝在学校狭小的图书馆里,随手摘下一本诗集,坐在靠窗的位置上,开始随手翻翻,偶尔因为拜伦的一句“若我会见到你事隔经年。我如何向你招呼,以眼泪,以沉默。”而落泪或是老舍的“这世上真话本就不多,一位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”而脸红心跳。其实更多的是,因为,每当我看累时,一抬头,透过窗台,我就可以看见颜聚坐在对面办公楼里伏案备课,他俊秀的五官深锁,偶尔转动笔芯,偶尔一声长叹,终于释然,那一刻我才终于满足,合上书籍,拎起书包走向宿舍,有时候我也会偶尔心血来潮借来一本书籍回去当枕头。
一晚,我如往常一样欣赏完颜聚的完美侧颜,合上书本,长长地打了个哈欠,揉了揉蓬松的睡眼,随意将桌上的书本往包里一塞,捧起桌边周先生的几本文字,往楼梯走去。
十月的凉风吹起空寥寥的操场,路边的几颗小草随意摆荡,通往宿舍的这段路静得可怕,每次“学习”得太晚的晚上,总要叫舍友站在宿舍楼下,高高举起手电筒,而我就可以循着这微弱的光线撞着胆子,老骥伏枥般前进。而这种习惯,导致我很多年后,在孤独的异乡,晚上加班独自走在回去的路上时,总本能般地脱下高跟鞋贴着街边的路灯的方向,觉得只有这微弱的光芒才能带我找到回家的方向。
白天热闹非凡的校园此刻格外宁静,难以想象那几千人都塞进狭小的三栋宿舍楼,真不占地方。“欸,欧阳鸿颖?”这突然的叫唤着实把我吓得不轻,手中的几本书差点散落一地,待我回过神来,刚想往那声音来源狠狠地发泄我的不满时。回过来,瞬间触及的眼眸,让我霎时没有了脾性。颜聚,“阿,老师,是你啊。”
“真的是你,怎么这么晚?”
“我我我,自习课结束后去了趟图书馆”我不会告诉你我是去看你的。
“哦”他瞥了一眼的手中的书,“真是勤奋的孩子,这么晚了你一个人。我送你回宿舍吧。”
“哦,好啊”我长长吸了口气压压惊。
“你喜欢看什么书啊?”
说真的,从升上高中,逃离了母亲的魔爪,我就再也没有动力去追求文化的殿堂了,主要沉迷于校门口堕落街的街头文化。
机智如我,抓起手边的周先生的书,“最近喜欢上鲁迅的文章,像野草”我挥挥手中的书,好像一个傻子在极力宣誓自己不是文盲一般。
他看了一眼,嘴角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,“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很少喜欢这种风格的。”
“是啊,我喜欢看周先生骂人。”
我看到他嘴角扬起的笑容,那几乎就是我一整个青春,明媚而阳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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